發現,我真的很敗家,不過一年敗這麼一次也還OK啦。

我又去把頭髮剪短了一點,不過沒什麼大的變化就是打碎了一點

因為某人說我長長的頭髮很像村姑,= =|||

給大家匯報一下我的戰績吧:

2件衣服,2條褲子,外加一雙我夢寐以求的雪人靴,啊哈哈哈哈哈。


很沒骨氣的是,我去一家店,店里的MM問我,你要給東西給誰?

我說男朋友。然後她拿了雙手套給我,說最後一雙囉,賣的很好。


結果,我當即決定要把它送給那個神經病,因為我拿著這雙手套的時候就感覺它就是神經病的。55555,瞧我這骨氣。

算了,買都買了,過2天寄走吧,AMEN.

去逛ZARA的時候更搞笑,我看上了一件套頭黑白格紋相間的衣服,本來想買給我BF的。

但是越看越覺得不對,總覺得在那見過,一個激靈,太陽,神經病穿過。請看圖:



放下,暴走...

敗家的結果就是,第二天手腳酸痛。

p.s 那天mall里真是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啊,我感覺整個溫哥華的人都在那了,天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la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